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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气瓶、药品、冷链食品安全督查
1月20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年关守护2021”行动,对市城区气瓶、药品、冷链食品等安全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药品监管科和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参加督查。
1月20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年关守护2021”行动。
在郴州四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气站,督查组重点检查了气瓶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气瓶定期检验、气瓶充装操作、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并就气瓶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督查组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气瓶定检和维护保养,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八条断然措施》要求,认真开展气瓶安全检查,切实消除气瓶充装安全隐患。
在老百姓大药房西街店等药店,督查组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出入扫码、佩戴口罩、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在老百姓大药房西街店等药店,督查组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出入扫码、佩戴口罩、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发热、咳嗽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制度,是否按要求及时报送发热、咳嗽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督查组要求,各药店要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同时依法经营,确保相关药品和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保持价格稳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全力做好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罗家井步步高超市、冷链食品经营个体户等单位,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查报告、消毒证明,经营者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不采购、不加工、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并详细询问了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督查组要求,经营者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采购、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并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经营场所消毒通风,严格做好防护;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排查冷链食品风险隐患,规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月20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年关守护2021”行动。
在郴州四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气站,督查组重点检查了气瓶信息化管理制度执行、气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气瓶定期检验、气瓶充装操作、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并就气瓶信息化管理制度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督查组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气瓶定检和维护保养,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八条断然措施》要求,认真开展气瓶安全检查,切实消除气瓶充装安全隐患。
在老百姓大药房西街店等药店,督查组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出入扫码、佩戴口罩、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在老百姓大药房西街店等药店,督查组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按要求落实重点场所出入扫码、佩戴口罩、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发热、咳嗽药品实名销售登记制度,是否按要求及时报送发热、咳嗽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督查组要求,各药店要认真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感冒、退热、止咳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制度,同时依法经营,确保相关药品和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供应,保持价格稳定;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全力做好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在罗家井步步高超市、冷链食品经营个体户等单位,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查报告、消毒证明,经营者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不采购、不加工、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并详细询问了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督查组要求,经营者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不采购、不经营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并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经营场所消毒通风,严格做好防护;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排查冷链食品风险隐患,规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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